國際企業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剔除 律師:削弱香港法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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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企業正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剔除。

    《金融時報》報道指,與亞洲有業務往來的大型國際企業由於擔心中國收緊政策下,可能會影響香港的法治環境,正考慮將香港從法律合同中剔除。

    報道引述10間香港、東京和新加坡大型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律師指,客戶在金融中心開展業務或與中國及其他亞洲交易對手成立合資企業時,對於需要將香港從管轄法律和仲裁條款(governing law and arbitration clauses)上剔除的查詢激增,而這些客戶大多總部位於美國和日本。

    律政司回覆指,香港一直擁有信譽卓著的爭議解決機構、優良完備的仲裁設施、大量通曉多種語言的優秀人才,以及實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制度,為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提供堅實基礎。香港會繼續加強推廣作為中立高效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國際法律樞紐的優勢。

    所謂管轄法律(Governing law clauses),即每份法律合同都會列明使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去演繹及規管。一旦合同出現爭議,而當中設有仲裁條款(Arbitration clauses),則雙方可以選擇將爭議提交至仲裁法院處理。若企業將香港從管轄法律和仲裁條款上剔除,可以理解為該合同不會使用香港法律及香港仲裁法院處理。

    事實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本身為國際仲裁專家,屬特許仲裁師公會(Chartered Institute of Arbitrators)和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的會員,自上任以來一直倡議提升香港國際仲裁服務。

    有專責管轄法律和仲裁條款的律師直言,鄭若驊的鴻圖大計一直是透過律政司吸引更多人使用香港仲裁中心,與北京及新加坡等地爭市佔率。「香港仲裁中心嘅賣點就係你同大陸簽約,咪揀香港做仲裁中心囉,因為你相信香港法律、信香港人嘛。如果越來越少人用香港管轄法律,不單止香港律師行生意受影響,更嚴重係等於越來越少人相信用香港法庭處理問題,削弱香港法律公信力。」

    美國克林信大學經濟系副教授徐家健亦言,國際企業的擔憂反映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全方位下降,對香港造成的打擊深遠。「企業因為生意忍唔住去內地投資,本來以為透過香港會有法律保障,依家覺得原來無一國兩制,香港獨特角色無咗,其實只係大灣區入面一個區。」
    企業:香港作為仲裁所在地是否安全?

    《金融時報》引述一名在港工作近十年的美資律師行合夥人指,收到很多有關查詢。該行有大量私募股權客戶,以往從來沒有關心過關於仲裁條款的簡單問題,即「以香港作為仲裁所在地是否安全?」。

    一家美資律師行的香港負責人又指:「呢個問題今年已經答咗四次。」並說查詢來自大型科技港、醫藥及零售客戶。

    日本四大律師行之一的 Anderson, Mori & Tomotsune 高級合夥人Yoshimasa Furuta指,對於一直對中國仲裁感到擔憂的日本客戶而言,有關香港的問題變得越來越尖銳,不少正直接查詢使用香港作為仲裁地是否安全。他並指,尤其是正在起草長達10至20年期合約的客戶,正考慮在新加坡等司法管轄區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