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侵告 FB、Twitter、Youtube 侵犯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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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al/特朗普擬告-facebooktwitter-創辦人

    特朗普告 FB、Twitter、Youtube 侵犯言論自由
    【7 月 8 日凌晨 05:17 更新報道】

    美國前總統特朗普在今年 1 月國會衝突後,被 Twitter 和 Facebook 停止帳號,及被 Youtube 禁發放新影片。他於當地時間今日(7 日)起訴 Facebook、Twitter,及持有 Youtube 的 Google 及這三家公司的 CEO,指它們侵犯其言論自由。

    特朗普在其位於新澤西州 Bedminster 的高爾夫球場宣布該消息,聲稱自己會是本案的首席原告。在其發言完畢前,共和黨議會委員會以及共和黨參議員委員會都向群眾發送短信,通知此項起訴及尋求資助。特朗普發言後,其政治團隊也隨即展開籌款。

    在美國現行法律下,社交媒體可管控平台並且移除不符合社交媒體規例的發文。此外,這些平台亦受美國《通信端正法》第230 條保護,只要它們「立意良善」,就不會因移除或審核第三方提供的內容,而承擔法律責任。

    特朗普的起訴要求法庭判決《通信端正法》第 230 條違憲,且要恢復他本人以及其他起訴人之前被封鎖的帳號,並防止特朗普日後再被科技公司「審查」。

    法律專家﹕特朗普的起訴「缺乏邏輯」

    起訴論及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該修正案禁止美國國會制訂任何法律以妨礙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與集會自由。第一修正案只應用於政府,而非私人企業,但特朗普的律師團隊在法庭文件中指,因被起訴公司形同國家行為者 (amount to state actor),因而第一修正案適用。

    相關法律專家指出,類似的論證此前曾多次呈堂並且失敗。Santa Clara University 法律系教授暨高科技法學院主任 Eric Goldman 對此發表評論,稱特朗普的起訴「缺乏邏輯」,因三位 CEO 均不為政府工作。科羅拉多大學波德分校教授 Blake Reid 則認為,本起訴是「輕浮的文宣技倆 (frivolous publicity stunt)」,基本上沒有可能獲勝,但可以吸引更多關注。

    特朗普過去活躍於 twitter,但其帳號被指涉煽動民眾於今年 1 月衝擊國會。同月,twitter 宣布永久終止其 @realDonaldTrump 的帳號,「以避免鼓動更大暴力」。特朗普當時已批評 twitter 打擊言論自由,又說早已預料此事會發生。其後 facebook 亦宣布把特朗普的 FB 及 IG 帳號無限期封鎖最少至 2023 年 1 月;Youtube 則禁止他使用其部份服務如上載新影片。

    特朗普前競選高級顧問 Jason Miller 曾指,特朗普將自己建立社交媒體平台,重返網路輿論,料將吸引有以千萬計用家。近日,特朗普團隊終推出名為 GETTR 的新社交平台。GETTR 有 Getting Together 的意思。該平台介面與 Twitter 類似。不過平台啟用後不久,即多次引發資訊保安等問題,包括被駭客取得近 10 萬用戶個人資料如姓名、生日等。

  • NewM

    告唔入。FB,twitter, youtube有權block用戶。就好似XsDen有權blcok呢度任何一個人。
    你可以話唔合理,但係合法。因爲呢個網屬於admin,唔屬於用戶。
    除非美國修改法律 - 當用戶達到一定數量,網站就屬於公共空間,而非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