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街站被指分發「煽動」刊物 11 人被捕 學聯嶺大單張僅描述 2019 七一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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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街站被指分發「煽動」刊物 11 人被捕 學聯嶺大單張僅描述 2019 七一時序
    2021/07/03 - 16:14

    前日 7 月1 日是香港主權移交 24 年及中共建黨 100 年。賢學思政、學聯及職工盟等團體在各區擺街站,遭警方包圍,其中 11 人遭以「分發煽動刊物」等罪拘捕,至昨日陸續保釋。其中賢學思政、學聯及嶺南大學學生會代表會臨時行政委員會印刷的單張,分別提及過去 7.1 遊行及 2019 年 7.1 示威者衝擊立法會。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昨晚保釋後透露,被捕時仍未「開站」,亦無派發文宣,形容拘捕行動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學聯嶺南大學學生會街站當日被撿走單張,印有 2019 年 7 月 1 日、來自《端傳媒》、《自由亞洲電台》、《自由時報》的數張新聞圖片,輔以文字描述當日時序,包括示威者在立法會外把區旗下半旗「悼念反送中期間以死相諫的義士」,以黑色洋紫荊旗把中國國旗「取而代之」;55 萬人參與遊行;單張指示威者「和勇不分」,以鐵支及鐵籠車衝擊立法會綜合大樓玻璃;示威者闖入立法會會議廳後噴黑區徽,塗鴉寫上「反送中」、「釋放義士」、「真普選」等訴求。單張亦形容,有示威者堅持共同進退,高呼「一齊走」並拉走四名留守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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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賢學思政印刷的單張,則以「身土不二 堅守此城」八字為封面,內容指「自香港回歸,暴政便不斷粉飾太平,希望為中共製造一個虛假的太平盛世」。單張提及港人於 2003 年因 23 條走上街頭;2019 年港人佔領立法會,宣讀抗爭宣言;2020 年國安法實施第一日,仍有數以萬計港人走上街頭,「以實際行動擊碎中共的繁榮虛像。」

    賢學思政單張又提到,今年七一沒有任何遊行,「但眾人多明白,這看似平凡的日子,其實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荒謬之事」,「如果前人的薪火我們要承接,那麼現在的我們便不能放棄,必須繼續向著目標前行,盡力堅守自己崗位。」

    大律師:「煽動」定義模糊

    大律師陸偉雄日前接受《立場》訪問時指,《刑事罪行條例》提及的「煽動」兩字定義模糊,涉及的因素「可以好闊」,「係行動?言論?定兩樣都有先算?」陸偉雄指,政府呼籲市民不要違法,但未解釋何謂「踩界」行為,加上此控罪案例不多,相信即使日後上庭,雙方仍須就「煽動」定義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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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煽動罪條文逾 80 年歷史 管有刊物同屬違法

    《刑事罪行條例》於上世紀七十年代訂立,六七暴動後多家左派報章被以此罪控告,其中有關發布煽動刊物的第 10 條條文,編入自 1938 年訂立、超過 80 年歷史的《煽動條例》條文。刑事罪行條例第 10 條規定,任何人「刊印、發布、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最高可處監禁三年。第 10(2)條亦規定,「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同屬犯罪,最高可處監禁 2 年。

    條例對上一次修訂已為 1970 年,距今近 50 年,其中「煽動意圖」定義,至今仍包括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其世襲繼承人或其他繼承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下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依法成立而受女皇陛下保護的領域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殖民地時期字眼。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早前同樣因擺街站,被控以多項發表煽動文字罪,目前正還押候審。中西區區議會主席鄭麗琼去年亦曾被警方以涉嫌「煽動意圖」罪拘捕,最終改控「藐視法庭」罪,鄭麗琼認罪,判囚 28 日,緩刑一年。

    #賢學思政 #學聯 #煽動意圖 #煽動刊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