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18年2月犯案3月被捕,台灣方面3、4、7月連續三次提出司法申請均唔獲接納
林鄭19年2月先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距離陳被捕接近一年
就算無陳,港共都會搵其他案件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