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三人認煽惑非法集結等罪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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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台5日之前:golden-photo: :golden-photo: :golden-photo: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6-21-包圍警總-黃之鋒等三人認煽惑非法集結等罪候判-周庭首遭還押-官不索取報告/

    大批示威者去年 6 月 21 日包圍警察總部,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承認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黃之鋒的參與非法集結罪,律政司則不提證供起訴。辯方今(23 日)求情稱,與被告政見相同的人,或會對其行為感到難得,政見不同的人則認為他們「搞搞震」,但無論如何,法庭並非作政治裁決,即使被告法律上有罪,亦要考慮牽涉暴力及參與程度。另外,裁判官王詩麗質疑林朗彥有四個案底仍然犯案,詢問:「法庭有冇基礎加刑?」案件押後至 12 月 2 日判刑,期間三人須還押。

    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裁判官王詩麗聽取辯方求情後,表示需要時間重溫案發片段,沒有為各被告索取任何報告。資深大律師駱應淦稱,12 月 4 日為黃之鋒的大學畢業禮,希望可保釋外出。裁判官表示會早於該日判刑,定於 12 月 2 日,不會索取任何報告,期間三人還押。黃之鋒還押前大叫:「各位頂住加油,知道各位外面更加辛苦!」

    辯方促考慮牽涉暴力及參與程度

    控方今在庭上表示,黃之鋒有兩項案底、林朗彥有四項案底,周庭則沒有案底。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指,黃之鋒今年從公開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熱衷參與社會活動,獲得多個稱譽,包括入選《金融時報》全球 50 大重要人物。駱應淦又引述大學助理教授指黃之鋒是正面、善良及責任心的年輕人,他曾被判社會服務令,希望今次可判處緩刑。裁判官王詩麗聞言謂:「第一步係你認為佢都適合監禁?」駱應淦表示有這個可能性。

    至於周庭,駱應淦表示她現任職網上媒體創作人,在浸會大學社會科學系畢業,成績優異。周庭於 2012 年反國教運動展開政治生涯,亦曾參與立法會補選。駱又呈上浸會大學教授的求情信,指周庭為人謙卑、樂於助人,當時並無意令現場出現暴力。就周庭在示威現場的角色,駱應淦表示她的參與程度不大,亦沒有呼籲他人作出破壞如「掟雞蛋」。

    裁判官指當時有潛在風險引致暴力情況

    駱應淦稱與被告政見相同的人,或會對其行為感到難得,政見不同的人則認為他們「搞搞震」。他稱無論如何,法庭並非作政治裁決,即使他們法律上有罪,亦要考慮牽涉暴力及參與程度。裁判官指當時有潛在風險引致暴力情況,駱應淦指黃之鋒已用投票方式,讓示威者決定去留,而非想衝擊警總。

    周庭早前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裁判官向控辯雙方確認,黃之鋒及林朗彥在上周一(16 日)確認就本案認罪,理應可獲 20% 至 25% 刑期扣減,並問辯方對此有何陳詞,駱應淦表示希望「扣多啲」。

    林朗彥有四案底 官:法庭有冇基礎加刑?

    代表林朗彥的大律師譚俊傑表示,林是家中獨子,現任職設計師,一直熱心參與社會服務,曾為學民思潮、香港眾志成員。譚俊傑指林朗彥在本案參與程度較低,「在呈堂片段中僅在前段出現,之後基本上見不到他存在」,亦沒有煽惑他人破壞設施。裁判官則稱:「佢有四個案底仍然犯案,法庭有冇基礎加刑?」

    譚俊傑表示今次罪行相對輕微,希望法庭判以非監禁刑罰,為林朗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遭裁判官一口拒絕,並表示「根據佢 record,佢已經拎過(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續指,希望法庭判以緩刑。

    案件編號:WKCC228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