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屯門示威者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240小時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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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咖啡師學徒去年9月與其他參與「光復屯門公園」的示威者,在屯門大會堂外撕毀、踐踏及焚燒國旗,他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控方原本提出再度押後判刑,指上訴庭已接納侮辱國旗罪的刑期覆核,但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認為聆訊至今仍未排期,無法估計何時有裁決,再押後案件有機會對被告構成不公,因此拒絕申請。

    張潔宜判刑時又說,被告犯案屬一時衝動,侮辱國旗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和監禁3年,背景報告指21歲的被告,善良、勤奮好學。他去年9月21日曾撕毀、點燃和踐踏國旗,刑罰不能忽視被告當日攜帶火機參與遊行,雖無證據顯示目的為何,但案情指他確實有點燃國旗。

    光復屯門示威者承認侮辱國旗罪被判240小時服務令